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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7章(1 / 2)

牧童没有与他们正面见过,当时见到了,牧童便转身走了。他觉得那两个山里的人总算有朋友来见他们,该是不需要他在身边了。

只是这两次之后,牧童再没见过他们回来。七年后,牧童长大准备成亲,却在那一年山里发生了坍塌滑坡,入山的路没了,小溪也干了,牧童便再也没进过山。

首阳初空

仲孙孤临几乎从小都没有怎么踏出过剑宗堂,更别说是京城。所以当他站在距离京城外不远的高阳镇时,他有些手足无措。

当时的仲孙孤临应该也只有十六、七岁。他也并不是因为翅膀硬了有了胆子这才离开剑宗堂,只不过,他再也不想待在剑宗堂这个地方了。他父亲所做的一切让他觉得有些厌恶,而从自己师父不留踪那里听来的、关于外面的世界又太诱惑他,可能是年轻气盛,可能是年少壮志,他就这么离开了京城,离开了剑宗堂。他甚至觉得,自己这么离开,他父亲也不会发觉。

可是当他站在高阳镇镇口的时候,就有些后悔了。他不该一时冲动离开自己的家,但是现在已经来不及了。他放眼看去,任谁都看起来比他正常。高阳镇的街上来来往往不少百姓,且看那边的公子,手里一把纸扇轻摇,神态自若。而看自己呢,背后一把长剑与一身侠士装扮,不晓得还以为是从哪本武侠本子里跳出来的。

仲孙孤临挠了挠后脑勺,当务之急,还是先找个落脚地再说。他在路人的指点下找到了高阳镇的客栈,可还没进客栈大门就被人从后面拍了肩膀。仲孙孤临扭头一看,这人似乎有些眼熟。

“仲孙兄?!”这人抬手指了指仲孙孤临,脸上的表情从疑惑变成了惊喜。

“你是……”仲孙孤临眯眼去看,此人面色红润,脸颊消瘦,挽着袖子下的手臂看起来却十分精干,他前头留着板寸,脑勺后留着一根辫子。他望着仲孙孤临咧嘴一笑,手落在肩膀上还有些力道。

“这么快就把我给忘啦?”这人脸上的笑容并未退却,“我呀,连飞沉呀。”

一听名字,仲孙孤临终于想了起来。连飞沉,是仲孙孤临的大哥在江湖上认识的朋友,来过两次剑宗堂,与大哥关系不错,与仲孙孤临关系属于自来熟。他跟谁都自来熟,仲孙孤临望着他也是好半天才回想起来。

“原来是连大哥。”仲孙孤临抬手恭敬地作了揖,他记得这连飞沉比他年纪大上好几岁,可看起来倒是挺年轻的。

连飞沉见状仰天哈哈一笑,“总算想起来啦?我记得你之前在剑宗堂就不怎么爱出声,还以为你不会出堂呢,这次出来是为了做啥?”

仲孙孤临想了想,倒是不知道要怎么回答,他看了连飞沉一眼,只道:“没做什么,手上没事。”

“欸,没事正好啊。”连飞沉一胳膊揽住仲孙孤临的脖子,道:“我正好要赶去沉剑山庄,你看在你哥的面子上不如帮我一把?”

仲孙孤临一听到沉剑山庄四个字,两只眼睛都亮了起来,他望着连飞沉点了点头,有些忍不住兴奋起来。沉剑山庄什么地方,只要是在江湖上混的,谁能不知道它的名字?庄主晏宏胜更是侠士中的翘楚,英雄中的豪杰。世人都想拜会一次,更像造访一次。这次有这么好的机会放在仲孙孤临的眼前,他若是不珍惜,便是真的暴殄天物。

“能帮助连大哥,是我的荣幸。”仲孙孤临又是拱手,“便是希望能帮到连大哥的忙。”

“你是仲孙前辈的儿子,怎么可能帮不了我,来来,我边走边跟你说。”连飞沉将仲孙孤临拉到身边,同他细细讲来将要办的事情。

连飞沉说,当今忆来庄有一样绝世珍宝夜明珠,前几日刚刚送到沉剑山庄,这件事不知怎么被人察觉,引来江湖上宵小贼偷窥觊,想要伸贼手一度夜明珠芳容。又却说为何这夜明珠会到了沉剑山庄这里?最近山区一带相当不太平,好几个村庄都因为山洪而遭了秧,村里的百姓死伤无数,即便活下来的也过不了好日子。

沉剑山庄便想以售卖夜明珠为由头,广招中原豪绅侠客,有钱的出钱,没钱的出力,召集起来帮助这几个村庄。这本就是好事,而忆来庄一听此事,便甘愿将镇庄之宝的夜明珠拱手相让,给沉剑山庄做此等善事。

除了夜明珠外,沉剑山庄自己也悉数捐出山庄中所藏珍宝,只不过都没有这个夜明珠来得名贵。而夜明珠本想先放于忆来庄,待到募捐善款一事尘埃落定之后再拿出,谁知忆来庄却先将夜明珠送到了沉剑山庄,而庄主晏宏胜也本想将计就计,将此事先行隐瞒,可还是被人透漏了风声出去,这下引得贼人光顾,生怕夜明珠不保。

于是晏宏胜一边在筹划善款一事,一边又召集江湖中的好友侠士,为他们沉剑山庄出力保护夜明珠,连飞沉便是其中之一。而他也是最先响应,最为积极的一位。

沉剑山庄距离高阳镇并不远,但是脚程却也有两天。他们抵达沉剑山庄后,直接被山庄弟子引荐去见了庄主晏宏胜。这下让仲孙孤临本就沉默的个性变得更为沉静了。不知他是紧张还是害怕,当他站在晏宏胜的面前时,只是简单的介绍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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